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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师:
为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,规范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客观评价,同时为年终课程质量评价做好前期准备,学院现决定第十一周(5月8日至12日)为教学评价周。本次评价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,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完成,请涉及到课堂教学的老师预以配合。
教学科研办公室
2017年5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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