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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关于评选2018年度“学习标兵”的公示
各班级:
体育学院严格按照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学习标兵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中的评定条件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组织学生学习评选标准和要求,由所在班级通过民主推荐,团学办审核、上报学院,经党政领导研究决定,拟同意宋金彤同学评选为2018年度“学习标兵”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一天(2018年12月6日),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于体育学院团学办反映情况。
电话:0931-7602503
体育学院
2018年1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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